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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娜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9-03 | 最近登入:105-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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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由於本人有在網路Fb小小經營網路拍賣
事情是這樣!對方跟我買化妝品已經先付款可是我寄錯東西給她了,她後來要求退款,我也退給她了,她也承諾要把我寄錯的東西退回來,因為我忘記這件事了,於是乎半個月才想起來她還沒寄回來,所以又再FB私訊她,她有已讀一次之後就不讀了,就這樣又過一個禮拜.....
1.請問這樣算侵占嗎?
2.網路糾紛有什麼方式處理.還是默默認賠??
麻煩各位大大了,感激。
瀏覽:490
日期:10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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