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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隱形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3-03 | 最近登入:105-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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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初2013年5月我面試時,人資和我說獎金分紅都是到職日按比列發放,沒有說要滿一年才能領,但2014年要領時,卻說要滿一年,和人資說,人資卻不承認說過按比例發放,但在2013年1月那年度發獎金時是按比例的 2.2014年10月份因為9月份參加半導體展,因報告遲交,主管覺得我不尊重他,就把我調去組裝,我本來是坐辦公室畫電路圖,被調去做勞力的工作,和主管說不願調職,但主管說無法不調職,就去組裝部門,因長時間超時加班組裝機器,長期勞力工作,體力不支,所以2014,12月受不了離職,和勞工局反應超時加班,他們也只罰雇主錢 和勞工局反應希望獎金能發給我,開協調會,但雇主請顧立雄律師,最後調解不成功,勞工局要我打官司上訴,但我只是一般勞工哪請得起律師,請了律師也未必可以打贏,目前想投訴新聞不知道有用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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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