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筱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9-03 | 最近登入:105-29-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班上家長指控老師對她的孩子: 1.老師和她的孩子走出教室時剛好遇到隔壁班A老師,    順口問隔壁班A老師:老師你喜不喜歡吃飯很慢又不專心的小朋友?    A老師:不喜歡呀~    老師:你看,老師都不喜歡吃飯很慢又不專心的小朋友,你雖然吃飯很慢,但是我跟助教老師都還是很愛你,因為我們希望你能夠進步,然後可以在吃完飯的時間去跟小朋友一起玩,知道嗎? 小朋友:知道。 ※家長要告老師精神虐待,要求賠償。 2.全班小孩霸凌她的孩子 3.老師幫她孩子擦屁股都很大力,害她尿尿的地方紅腫 4.老師常常對班上小孩講話超大聲! 5.小孩上溜冰課跌倒,家長怪老師不去扶孩子。 6.老師把孩子帶到角落一直打、一直打.. 家長去警局備案、投訴教育局、通知媒體、告家暴中心、去驗傷     以上這些都是家長的行動,身為老師有什麼可以自保?因為家長根本亂講話 老師根本沒碰她的孩子,不知道他的驗傷單是傷了甚麼?一個老師必須接受這些莫名的指控跟調查,難道沒有反擊的餘地嗎???? 剛接觸這家長時,家長自己透露自己有憂鬱症,並且有就醫用藥的病史,不知道是不是又發病了?若是家長精神狀況有問題,可以提出疑問嗎?還是只能任由他亂講話??     家長說要告老
瀏覽:489
日期:105-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