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家長莫名指控
- 筱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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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9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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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上家長指控老師對她的孩子:
1.老師和她的孩子走出教室時剛好遇到隔壁班A老師,
順口問隔壁班A老師:老師你喜不喜歡吃飯很慢又不專心的小朋友?
A老師:不喜歡呀~
老師:你看,老師都不喜歡吃飯很慢又不專心的小朋友,你雖然吃飯很慢,但是我跟助教老師都還是很愛你,因為我們希望你能夠進步,然後可以在吃完飯的時間去跟小朋友一起玩,知道嗎?
小朋友:知道。
※家長要告老師精神虐待,要求賠償。
2.全班小孩霸凌她的孩子
3.老師幫她孩子擦屁股都很大力,害她尿尿的地方紅腫
4.老師常常對班上小孩講話超大聲!
5.小孩上溜冰課跌倒,家長怪老師不去扶孩子。
6.老師把孩子帶到角落一直打、一直打..
以上這些都是家長的行動,身為老師有什麼可以自保?因為家長根本亂講話
老師根本沒碰她的孩子,不知道他的驗傷單是傷了甚麼?一個老師必須接受這些莫名的指控跟調查,難道沒有反擊的餘地嗎????
剛接觸這家長時,家長自己透露自己有憂鬱症,並且有就醫用藥的病史,不知道是不是又發病了?若是家長精神狀況有問題,可以提出疑問嗎?還是只能任由他亂講話??
家長說要告老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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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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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能會涉及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 刑事、行政方面,警察機關、檢察官、教育主管機關會依職權進行偵查或調查,要提出答辯狀或陳述意見書進行答辯,並提出對你有利之證據或請求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例如傳喚證人、調閱監視器畫面等等。 民事方面,主張對自己有利之人要負舉證責任,可單純否認,若對方提出對你不利之證據在進行答辯,並聲請調查證據。 若對方家長罹患精神疾病,可依精神衛生法規定通報主管機關處理。若對方持續進行騷擾,提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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