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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Elena Tse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31-03 | 最近登入:105-01-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以下賣方簡稱為甲,本人簡稱為乙,另一人簡稱為丙,賣方女兒簡稱為丁 甲方因為急需用錢以賣大同路段某土地向乙方借了一筆錢,並於104/3/6簽約,並陸續付清完契約中之餘款。事後代書又來電告知土地因為有貸款問題沒辦法過戶,甲方若改為房屋是否同意,乙方便於電話中口頭答應了。直至104/7月回到南部拿權狀及契約才發現契約內容與先前約定的內容並不一樣,且是影印之前的契約內容去變造更改並在最後手寫註明該棟房屋也有貸款,甲方願意負責清償繳息至結清貸款且乙方同意之類的話。且貸款並不只是A房屋單間貸款,是A,B,C三間房屋一起貸款。還在商討處理的時候,甲方又於104/12把B房屋賣給了丙(但丙只付了頭期款就發現貸款問題)。最後想說那要求甲方把C土地過戶給我們,貸款的錢就能跟丙方一起分攤掉了。殊不知在近期甲方偷偷把房子過給了她女兒。 如果以銀行角度來看因為C的價值大概只有AB的1/6而已,所以賣掉AB就能還清甲的貸款了,C就不會去賣了,這樣不就等於損失都是我們,她女兒還能保住一間房子? 請問甲方、代書在契約上的變造並沒有任何一處有請我們再簽名確認,只是蓋了他們自己去刻的印章是否有法律上的責任? 有辦法把錢都要回來或把損失降至最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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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01
去年底一位朋友跟我借了200萬,說要把一棟房子賣給我,之後前前後後加之前的200萬總共匯了450萬,房子已經過戶到我的名下了,才發現她那棟房子(以下簡稱A房)聯合其他兩間(以下簡稱B房及C房)有一起貸款了將近1000萬。且那個朋友又去跟另一個人借了160萬並承諾要把B房賣給他! 現在發現他貸款沒繳清沒辦法把房子分開來賣,但是那個賣家又沒錢繳房貸,應該也沒辦法把錢全部退回,那應該要怎麼辦? 他已經把A房過戶給我名下了,A房又連結了BC房貸款,他是可以把B房賣給其他人嗎,不算違法嗎?
瀏覽:595
日期:10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