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房發現賣家有連貸

- Elena 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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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31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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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底一位朋友跟我借了200萬,說要把一棟房子賣給我,之後前前後後加之前的200萬總共匯了450萬,房子已經過戶到我的名下了,才發現她那棟房子(以下簡稱A房)聯合其他兩間(以下簡稱B房及C房)有一起貸款了將近1000萬。且那個朋友又去跟另一個人借了160萬並承諾要把B房賣給他! 現在發現他貸款沒繳清沒辦法把房子分開來賣,但是那個賣家又沒錢繳房貸,應該也沒辦法把錢全部退回,那應該要怎麼辦? 他已經把A房過戶給我名下了,A房又連結了BC房貸款,他是可以把B房賣給其他人嗎,不算違法嗎?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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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3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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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依民法第867條規定,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因此不動產設定抵押權後,仍得將不動產轉讓與他人,且該不動產上所設定之抵押權亦隨同移轉予他人。就您所述的案情而言,朋友有權將B房賣予他人,而B房上所設定抵押權亦應轉而由他人承受。
2. 您與友人間買賣磋商的過程不明,但若對方有刻意隱瞞此事,您可依民法第359條之規定,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若對方的手段有達致詐欺的程度者,甚至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此部分亦可提出刑事告訴。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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