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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m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7-04 | 最近登入:10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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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與前男友在交往時期,都將工作所賺的錢匯入男方的戶頭
他們有合夥開了間店,但店都登記在男方
現在男方交了新女友,想把我女友給踢出這間店
讓我女友沒得到任何補償與金錢的離開這家公司
關於這樣的問題...我想問的是
1.有辦法把所付出的錢拿回來嗎?
2.我女友有辦法繼續留在公司而不需要離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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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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