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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m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7-04 | 最近登入:10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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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與前男友在交往時期,都將工作所賺的錢匯入男方的戶頭 他們有合夥開了間店,但店都登記在男方 現在男方交了新女友,想把我女友給踢出這間店 讓我女友沒得到任何補償與金錢的離開這家公司 關於這樣的問題...我想問的是 1.有辦法把所付出的錢拿回來嗎? 2.我女友有辦法繼續留在公司而不需要離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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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