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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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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我在104年9月租下一間透天的3樓房間 原先我自己沒有發現是頂樓加蓋,房東也無主動告知,合約內容也無備註是加蓋,簽約後有一天我自己發現是加蓋,   詢問房東後,房東這麼說(以下紅字) 房客:請問三樓是違建嗎 房東:是加蓋 不是違建 房客:以前的加蓋嗎?今天去整理東西發現有一面牆敲起來不是水泥的聲音 房東:是重新整理的時候加蓋的,所以安全跟環境不用擔心 房客:頂樓加蓋就是違建啊 房東:那是公寓才有這種問題,透天是屬於私人土地沒有共用空間,所以比較沒有這麼強硬     想請問這樣加蓋算是合法嗎?! 當下雖然有想退租~但是礙於有押金的問題~ 因為租此屋我是用來當練習室跟放東西比較多~ 但是礙於頂加非常的熱~使得我的東西遇熱比較容易壞! 現在我想退租但是合約還沒到~ 不想被扣押金~ 想詢問如果是頂加問題有什麼途徑可以談到免扣押金退租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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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