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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維尼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7-04 | 最近登入:105-27-09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前一陣子出車禍我是閃黃燈,對方是閃紅燈目前初判表上面寫對方:未依規定讓車我方:未依規定減速想請問各位這樣肇事責任怎麼分...?我明明有煞車...可是因為打滑才撞上的... 
瀏覽:1226
日期:105-05-18
小弟於前一陣子出了車禍最近要準備調解了,因此想上來詢問各位專業人士一些關於法條的事情情境如下:對方是閃紅燈處直行,我並沒有看到他有暫停再駛我方是閃黃燈處直行,且看到他之後有鳴笛示意,但是對方並沒有停止當天又有下雨,因此導致我原先減速,看到他繼續前進時便向左閃避開始煞車,但因天雨路滑導致煞車打滑撞上對方駕駛座車門。對方直說他已經過中線了,一直咬定是我的肇責。以上情境敘述,想詢問各位一些問題1、依照【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24條第3項】所示,我方為幹線道,對方應禮讓,且閃紅燈處必須停止再開,所以我方應該有優先路權吧?2、對方目前表示車子已過中線,對於這點有哪點法條有提到嗎?〈在閃紅須讓閃黃的前提下,這點是否成立〉?3、若本人有受傷,是否可以提出【過失傷害】〈本人手指擦傷及身體多處挫傷〉4、車禍時間4/14到現在,本人的腰仍然會疼痛,且造成諸多不便,可是又礙於當初驗傷並沒有寫出這點,這樣是否不能當成一項依據?且過失傷害的判定會按照挫傷嚴重性而判定嗎?5、對方的車損原本給人評估只要板金即可,但對方執意要換整片車門,我方是否可以主張只願意負擔板金的價格? 以上幾點問題,麻煩各位專業人士指教 因小弟只是一位學生,在外地出車禍,且沒有熟識專精這方面領域的專家故上來詢問各位,還請各位不吝回復   
瀏覽:486
日期:105-04-26
小弟騎乘機車於閃黃燈處對方小客車於閃紅燈處對方出路口時小弟並沒有看到他有停下且小弟有煞車並有鳴喇叭但是對方仍未減速甚至停止 導致小弟向左閃避不及且煞車打滑便撞上他的駕駛座車門(雙門轎車)小弟有擦傷及挫傷,對方無傷目前對方說他已經開過雙黃線,但未完全通過且對方表示沒有聽到鳴笛聲也說有看左側但沒看到我的車  對方直說都是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比較大可是小弟覺得小弟是閃黃燈有優先路權,且沒看到對方有停車再開再加上小弟有鳴笛,且是因為向左閃避煞車但車輛打滑才撞上目前因出事地為外地,對方也為機車車行對方知道我不給他修車後(有跟對方解釋想回家裡附近原廠處理) 就在我去牽車的時候,原先借我代步車時沒跟我說明要收費,後來因知道我沒有要給對方修理,便開口跟我索取代步車費用 之前對方車子給車行看明明可以板金,但對方現在卻要換整片門    小弟一個學生,獨自在外地實習,遇上此事甚感煩躁、恐慌驚嚇,且覺得被對方操縱近幾日都睡不是很好,第一天甚至只睡兩個小時 
瀏覽:539
日期:10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