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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6-05 | 最近登入:105-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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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之前家裡有開餐廳大概20年,餐廳的用地正在法拍中但是一直拍不出去,而而我們也要繳錢給相關政府機關當作租金,但是在第十年左右有一個人買了餐廳裡面的一小塊地大概佔了3坪。爾後那個人也並未跟我們提要我們付租金給他,而他來我們餐廳用餐我們也給予他很大的優待甚至免錢。現在他忽然提起要我們付給他過去十年來的租金。但是當時大家並未提起此事,也常常有見到面。而且餐廳在前年就已經換別人做了換別人當負責人,請問如果上法院我們會需要付以前的租金給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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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