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ell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4-06 | 最近登入:105-14-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發生追撞,鑑定責任在我方,對方車輛修理344807元,已由國泰產險取得代位求償(但國泰產險只來函要求償,去電國泰產險表示已由其法務部接手,所以我方保險公司尚在等待國泰產險正式通知),然對方車主上法院聲請車輛修繕後價值折損要我們賠七萬元,請問我們需要賠這一條嗎?若不需要,我們要用那種法規來上訴,謝謝
瀏覽:544
日期:105-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