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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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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105-18-06 | 最近登入:105-29-07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你好 我想請問牽戶口的問題 因為跟我家人的關係非常不好 ,我家人在外面也欠了一堆錢 ,搞了一堆問題 。我們這些小孩都承受不了離開家了 ,姐姐跟妹妹因為結婚了 ,戶口都牽去夫家 。而我自己想要把戶口牽出 。但家人死都不願意 拿戶籍謄本給我牽戶 ,請問還有什麼辦法可以順利牽出 。我不想再跟這些不會想的家人有瓜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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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8-04
我經查我真正跟他借的錢只有10000 . 其他金額我根本沒有口頭或借據本票跟他借錢 。都他自己在紙上記我用了他多少錢 ,然後跟我說我欠他多少 。當時我跟他在一起在他家工作 ,也沒有拿薪資 後來我不段要求才變一個禮拜2000元 。分手後要我還他在一起時他所記的錢 ,因為他曾多次的對我施暴 。加上他朋友都是在混的 ,我一個人在南部 我感到害怕怕被找麻煩才會答應他還錢 。因為還怕所以在fb私訓都表示會還錢 。但我半年前算一算 ,我匯款金額已經超出我原本真正借的金額了 。其他那些不需要還的錢 ,我還要繼續還嗎 ? 還有 我有一箱重要東西在他那 ,他一直不說東西還在不在 我一樣可以報警去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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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28
你好 ,向您請教法律的問題: 我與前男友相戀後便一同住進前男友家,並協助前男友家的工作,前男友一開始並無支付薪資給我,由於我家中需要金援,與前男友協商了很久,獲得一星期2000元之薪資,尚無法協助家中經濟,故與男生借錢(並無借貸契約),之前在一起時前男友會因為不讓我出門找朋友或離開 ,把我身上的衣服脫到一絲不掛的鎖在房間外,且搶走我證件手機不讓女生離開,並時常會對我施以暴行,有一晚趁前男友熟睡時逃出後,隔一個星期獨自前往前男友家中拿取自身物品,男生極力挽留(有自殘行為),在護住前男友的情況下也因此受傷送醫 ,我也心軟答應留下繼續協助其工作,直至男生請長假的員工回來,後來我表示要至高雄工作,於是前男友租了間房子一同入住,且買了一只手機於給我使用,爾後應該是男生劈腿而造成分手。 請教教官: 1.我當時沒去驗傷,是不是不能提告了,還有方法制裁嗎 ? 2.離開後我害怕被找麻煩,所以答應了他那不必要歸還的錢,且我借款匯款金額已達借貸金額(單據皆有保留),其它在一起時他所出的費用 ,我並沒有口頭跟簽借據本票 ,我可以不用還嗎? 3.因為當時害怕又不敢求助他人的也想和平好聚好散 ,所以我答應了還那不必要還的錢 。只到半年前我不想持續,但又怕他對我不利 ,所以找理由安撫 。請問這樣的借貸關係有成立嗎? 這算不算恐嚇?(但我因為害怕已將對話記錄刪除…) 另前男友向我要求歸還當時租房子之押金與購買手機之金錢,我有歸還的必要嗎? 4.我有一箱重要物品放置於男生家中,但男生一直無歸還意願,請問有無涉及侵占罪? 5 ,從在一起我2年多我出於恐懼害怕的 ,分開又怕不還錢而被威脅找麻煩 ,到現在我還是會心生恐懼,法律有辦法保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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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