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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張欽超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7-06 | 最近登入:105-27-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   我在6/11 中午1:30 於國道3號北上274被外側車道打滑追撞   當時我行駛於內側且直行 , 對方於外側因打滑撞到內側的我   雙方車體都有損壞 ,  我車上2位小朋友有外傷 , 有去醫院急診   因對方無保險 ,  所以現在是跟對方私下談和解條件   我提出的需求是修車費 (對方要求不要去原廠 , 所以我找一般修車廠)   以及當天從嘉義拖車回中壢的費用與當天我回中壢的交通費   總數約13萬 ,  但目前對方說他沒錢且貸款過不了   想要與我談用分期的方式   請問一下 如果是用分期的方式   合約內容怎樣寫或者是怎麼的形式才有法律效益   因為怕拖過6個月就沒辦法再用提告的方式逼對方賠償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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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