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合解問題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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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27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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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可向區公所或法院之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會製成調解筆錄,確保內容之完整。
2、和解契約縱使雙方自行書寫約定仍會有效,但如超過六個月告訴期間後,無論對方有無照契約內容賠償您的損失,都無法再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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