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2-07 | 最近登入:105-02-07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的案子是這樣的,我在前幾天晚上到一個認識很久的朋友那打牌, 他那邊是職業東場,所以有提供菸和飲食,然後結束之後因為我的錢包遺漏在他家, 所以我就又回頭去拿,他家是屬於半開放式的,就是去過的人都知道可以自由進出, 然後我回去拿錢包的時候突然想到他當天沒有提供菸給我, 所以我便自己拿了他95元當作菸錢,我也知道他那邊有攝影機, 我以為大家認識了這麼久應該不會怎麼樣, 結果對方現在拿著錄影畫面威脅我要告我偷竊,要我拿10萬元跟他和解, 昨晚還半夜跑來我家按電鈴,然後事發第二天他找我過去他家, 因為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他當天又找了三個朋友在那邊, 那時我很害怕所以就跟他寫和解書願意用10萬元跟他和解,請問這樣是有效的嗎? 我的事情有點長,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的是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我這樣是否真的已經觸犯刑法加重竊盜罪?我只能照著跟他寫的和解書賠償他10萬元嗎?
瀏覽:799
日期:10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