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5-07 | 最近登入:105-11-07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1.經由遺產繼承, 我跟6位親戚公同共有5筆土地(皆是農地且有375租約),每個人都是1分之1持有, 但目前多數人傾向變賣出售, 但是我只想要保留祖先留下的地, 所以請問有方法可以阻止變賣出售? 或是可透過法院"強制分割"留下我應有比例之土地? 還是說一點辦法都沒有? 只能等著多數人賣地分錢?
2.另外請教一下 ~ 目前賣地的錢, 法律上須分給佃農多少呢?
以上 ~ 謝謝
瀏覽:951
日期:105-07-0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5項、第1項之規定,共有人可過半數 ... (恕刪)
所以請問一下 ~ 我如果賣有375租約的農地, 不必分錢給佃農(一般不是都說1/3價金)? 是這個意思? 由新的地主繼續履行跟該佃農之375租約? 謝謝
瀏覽:951
日期:105-07-05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 ... (恕刪)
該地政人員清楚告知我權狀權力範圍一樣是1分之1(公同共有), 但並未分割狀態~ 謝謝
瀏覽:951
日期:105-07-05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