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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bab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6-07 | 最近登入:105-06-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請問各位律師,原本我跟丈夫同住,丈夫因跟人合作卻將合作款私吞,我事後才知情,這期間有陸續還錢,而我也跟丈夫辦理離婚了,當初我的筆電跟我客戶的電腦被前夫的合作人強行扣留抵押,我是否可以無條件取回,畢竟是我前夫將錢拿走而不是我,這屬於我的東西應該能討回吧? 如果對方不還可以提出什麼刑事跟民事嗎? 請幫幫忙 謝謝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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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06
對方知道是我客戶的電腦跟我的筆電 他遲遲不肯歸還 我跟對方毫無債務糾紛 這樣是否可提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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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