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紅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6-11-10 | 最近登入:106-14-10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建商在預售房屋買賣合約上的面積與建造執照內的面積不符(差異約2.1%),當房屋所有權狀下來後,建商就以此合約面積v.s權狀面積 進行面積誤差找補,藉此要求買主捕錢 請問律師,在"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中提及的房地出售面積在法律上是否應該要與建造執照相同,若不相同是否有違法
瀏覽:317
日期:106-10-1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你好 : 我的問題是 預售房屋買賣合約上的面積與建造執照內的面積不符,由無違法
瀏覽:317
日期:106-10-1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你好 我的問題是 預售房屋買賣合約上的面積與建造執照內的面積不符,由無違法
瀏覽:317
日期:106-10-1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你好 我的問題是 預售房屋買賣合約上的面積與建造執照內的面積不符,由無違法
瀏覽:317
日期:106-10-14
我也遇到相同的問題,建商在合約上的面積與建造面積不符(差異約2.1%),當所有權狀下來後,建商就以此進行面積找補。請問各位律師,身為消費找的我們,沒有辦法嗎不給錢嗎?? 另外,若建商均以此手法進行找補騙消費者的錢,無法透過團體訴訟進行求償嗎(該建商賣的房子(透天)超過百戶,相同的受害者應該也有百戶)
瀏覽:1911
日期:106-10-11
同下列連結的案例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788473 請問各位律師,身為消費找的我們,沒有辦法嗎不給錢嗎?? 另外,若建商均以此手法進行找補欺騙消費者的錢,無法透過團體訴訟進行求償嗎(該建商賣的房子(透天)超過百戶,相同的受害者應該也有百戶)    建商詐收價金方式:1. 在買賣合約上,將土地及建物面積,先減少2~3%後,填入合約完成簽約。2. 最後登記完交屋時,客戶「必然」要多付2~3%的土地及建坪找補款。問題點:上述看來好像有問題,又不知問題在哪兒對吧?1. 通常在透天「取得建照」預售時,土地多已「分割」完畢,一社區的基地像切豆腐一樣,1人1塊。分割好的土地是有「地號」,有「確定面積」的,因此簽約時,應填入你買的那塊豆腐的土地謄本或權狀上的地號與面積。2. 大樓的建坪因公設多,房子蓋\好後,面積8成會有增減,但透天很單純,自己框一框也知道面積多少,再不然建照上也有寫總面積,自己加一加也行。過程簡介:1. 小明於102年1月1日在鹿港看到一排正在蓋\的透天,很高興去看完,以1000萬簽約買了。1年後建商說已將土地,房子登記給小明完畢,要交屋了。2. 建商把結帳單給小明看,除了正常的水電,代書費等等,另有因為登記完,土地面積多3%了,建物面積也多了3%,按合約,小明最多「只需」付2%,因此小明很開心地付了2%的錢錢(共20萬),還開心以為建商還多登記了1%給他,想想有賺到的FU!3. PS: 有些建商以此方式,得了便宜還賣乖,讓買方多付了錢,還自以為賺到了,甚至找補的錢還打折給買方,讓買方交屋交得更爽快!4. 後來大明知道小明交屋了,幫他看資料時,覺得怪怪的。一般透天厝是獨門獨戶的,土地是切好一塊塊的,照說分割後的土地,面積一般不會變動。因此去調土地異動索引謄本,發現小明那塊地,自101年7月1日分割後就沒變動面積過。比對合約上寫的土地面積是97.07㎡,但權狀上卻是100㎡,,且買賣合約的建照影本上,基地面積也是100㎡。意即小明在簽約時的面積就是確定為100㎡,但建商卻惡意寫成97.07㎡,少了3%,未來小明勢必要多補2%的錢錢!PS 因為一般老百姓,誰懂得去看這些東西啊!!!!5. 建物坪數也是一樣,在小明的合約上有「建照」影本,上面即有面積,雖然地政登記與建築師計算有「建築外皮」的差異,但仍可作為計算依據。6. 大明找到當時辦過戶的代書,質問他為何簽約沒按謄本面積去簽? 代書說,是建商要他以建商提供的面積簽的!「即以不實面積簽約」(代書違反地政士法,但也是受建商脅迫,一個是甲方,一個是乙方,相信各位朋友,若有是乙方的,一定也能體會)7. 大明又找到當時的銷售公司以事證逼問,他才透露是建商和他有簽銷售保密條款,將銷售的36戶,每戶土地及建坪統統少個3%,作一張假的面積表來賣房子,讓客戶信以為真地簽約付錢。而且其它銷售的建案也是比照辦理。
瀏覽:258
日期:10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