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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丹尼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9-15-10 | 最近登入:112-29-11
搜尋結果:共 2 頁,16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我是債權人,不久前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債務人簽發的本票確定是有效的,而我的聲請狀上是寫→發票日112/02/11、票面金額新台幣80,000元、到期日112/03/14、提示日112/07/20、利息起算日112/07/20,但是昨天法院來函請我5日內補正,須陳明系爭本票對相對人提示的時間、地點。  但債務人開的本票上已經有記載「本本票免除做成拒絕證書」,請問為何還需要債權人舉證現實提出日?如果本票上已記載「本本票免除做成拒絕證書」,不是應該可以在聲請狀敘明提示日就可以了?請問我該如何回覆給法院才能避免被駁回?需要附什麼文件給法院?  另外網路上有債權人說,會習慣請債務人開無到期日的本票,因為依法發票日即是到期日,屆時提示日就寫發票日即可,因為可以主張發票日當日即已現實提示。請問這種做法真的比較有利於債權人嗎?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瀏覽:233
日期:112-11-28
請問各位律師:  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扣薪,5/5收到扣押薪資命令,但是債務人的雇主異議債務人的薪資低於新北市的最低生活費19200元,所以無法扣薪,後來債權人對雇主提確認訴訟,請求確認債務人每月的薪資是33000元,後來債權人與雇主調解成立,9/18已經收到勞動調解筆錄了,勞動調解筆錄上說,「兩造確認債務人李○○對相對人(雇主)每月有薪資債權新台幣28000元,相對人同意就債務人李○○對相對人實際發給之每月薪資債權部分超過新北市最低生活費19200元部分,應依新北地方法院112司執字第3022x號執行命令予以扣押」,請問債權人下一步該怎麼做? 因調解當天法官是跟債權人說後續要把調解筆錄給民事執行處看,請問債權人可以請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一次發6、7、8月的執行命令公文嗎? 債權人應該要寫什麼書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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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09-19
律師你好! 我是原告-債權人,上週已收到小額勝訴判決,主文第一項寫"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4萬元"、第二項寫"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第三項寫"本判決第一項得為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台幣4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請問現在債權人能否以此判決書至國稅局查詢債務人被告的財產?如果不知道債務人的身分證字號怎麼辦(國稅局需要)?債權人要如何得知債務人有無預供擔保!?   謝謝
瀏覽:175
日期:112-05-08
你好! 請問律師,我是債權人,手上有1張本票,票上有2位發票人簽名,已經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但是法院公文通知說其中1位債務人送達處所不明,需要公示送達。請問債權人可以請法院先就另一位債務人發確定證明書,然後其中1位債務人公示送達嗎? 狀紙上要怎麼表達? 謝謝
瀏覽:170
日期:112-02-2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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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1-09-0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答!
瀏覽:270
日期:111-09-06
請問律師 債權人有1張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但法院認為金額不清楚,所以駁回債權人聲請,本票退回來後上面有蓋一個章"本票經某某地方法院裁定",請問這張票還可以向其他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嗎?會不會受蓋過章影響? 謝謝
瀏覽:270
日期:111-09-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法院仍要會要求提出本票正本,所以本票正本已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答
瀏覽:270
日期:111-09-05
律師您好! 依強制執行法第120條規定, 第三人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聲明異議者,執行法院應通知債權人 。債權人對於第三人之聲明異議認為不實時,得於收受前項通知後十日內向管轄法院提起訴訟,並應向執行法院為起訴之證明及將訴訟告知債務人。債權人未於前項規定期間內為起訴之證明者,執行法院得依第三人之聲請,撤銷所發執行命令。 想請問律師,如果債權人未於10日內起訴,第三人也沒有依第3項聲請撤銷執行命令,現在經過了一兩個月,能否直接提起確認訴訟?還是要再持債權憑證強制執行一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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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07-23
律師您好~ 本人的立場是債權人,已經對債務人聲請強制扣薪的執行程序,前陣子我有收到法院的扣押薪資命令,但是昨天收到法院的通知函,通知函上表示「債務人的雇主沒收到扣押薪資命令,雇主的扣押薪資命令現在寄存送達在警局,到現在都沒去領取,所以扣押命令不生效力」,也不核發移轉命令給我,通知函叫我5日內陳報可供送達的地址給法院,不然就要發債權憑證結案,但是雇主的送達地址是上一間法院幫我查的,我這邊也沒有雇主的地址,雇主就是一般人民,非公司行號,請問我該怎麼做呢?謝謝您~
瀏覽:235
日期:11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