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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9-24-12 | 最近登入:111-28-07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不好意思,我向訂房平台預約民宿,2個禮拜後收到訂單取消的通知,尚未付款但因為民宿業者已於預訂消費當日無法提供服務,造成行程須變更或取消,以下問題想要詢問
1.沒有實際花費,預訂行為算是消費行為嗎?
2.平台有發預訂成功通知,但實質上並無任何效力,但平台提供預約行為對於消費者無既得利益,也不算詐欺,但誤導行為沒有任何法律可以約束嗎?
3.民宿業者違反「觀光旅遊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四條規定,是否可檢舉?
4.綜合以上,我適用消保會條例嗎?可於消保會申訴嗎?訴求能請求什麼?
謝謝!!
瀏覽:99
日期:111-07-28
想請問 手遊玩家的權益受損屬不屬於消費糾紛?
事由是 6/10手遊改版,推出新的功能
其功能是需使用虛寶,增強素質,其中有輔助工具,為增加素質提升之倍率
但6/10改版完成,提升功能開啟,玩家可以自行使用虛寶進行提升,可是輔助工具無從獲取
遊戲沒有任何公告此部分是否為異常
但卻於6/15發信件告知修復輔助工具無法取得之異常
對於修復前使用此功能的玩家而言(無輔助工具皆無提升倍率)
而輔助工具之使用基本上是100%2倍,至5%5倍
顧名思義,我只要使用一定就為2倍
而我們於修復前使用,完全無法享受此權益
與6/15之後使用的玩家相較,他們可以以同樣虛寶數量獲取倍率的提升
6/10改版後無公告或說明此部分異常也無關閉此功能
6/15的補償所有玩家都是相同補償
我認為這明顯的權益受損 我該如何請求賠償?
有關使用之虛寶並沒有販售 是透過活動以概率取得 其價值如何計算?
已詢問過遊戲公司,可否歸0並返還原數量之虛寶
但遊戲公司答覆不可復原 並僅說會將相關回饋轉達企劃
另外,遊戲公司推出限時限量時裝,造成我花費萬元台幣搶購
後一年內又推出相同時裝並且無限量釋出
其獲取門檻也完全不對等 我可否請求補償或退款?
先前以申訴過iso退款 走至調解,但當日僅蘋果公司出席,遊戲公司並未到場 而且其遊戲公司為代理商,於iso上架為香港公司 消保官說基本上無法可管,是真的嗎?
瀏覽:522
日期:110-06-17
請問手遊的儲值活動說明不清楚,我能請求退款?
儲值活動表示每儲60元寶可獲得活動道具,但沒有說明最多只能獲取5個活動道具,僅在介面顯示0/5,而且使用活動道具後又會虧0為前面敘述的0/5,旁邊還有一個+號,點了只說明每儲值60元寶即可獲得1個金錘,是否前往儲值
今天詢問客服後,客服回覆0/5就表示只能獲取5個,所以已經獲取過的就無法再獲取
這算廣告不實嗎?
而且該手遊於3/15更新了會員條款,能說更新就更新?
瀏覽:182
日期:110-03-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儲值錯誤帳號,您要請求還款的對象應該 ... (恕刪)
兩個帳號持有人都是我!
瀏覽:746
日期:110-01-06
我想請問
手遊於8/25推出七夕活動需要靠虛擬貨幣以及達成特定儲值條件換取兌換物,進而能獲得時裝,該次活動該時裝換算下來要台幣1萬5左右!
並於活動頁面寫限時限量,限時3天活動期間,限量以%數表示目前被兌換的進度。
然而今日12/25,再度於其他活動推出該時裝,並且能夠兌換的方式,是透過可以累計的物品兌換,意思是只要有囤積兌換物,即可在這次免費兌換。
這樣算詐欺嗎?
這樣根本不為所謂的限量商品,就算當初兌換並未達100%兌畢,今日的活動是任何玩家都可以做兌換,完全沒有數量上的問題
再來兌換門檻若換算台幣我無法準確計算,因為上述可累計兌換物是需透過機率取得,但認真去算絕對是低於當初1萬5台幣的門檻很多。
瀏覽:202
日期:109-12-25
想來請教一下
我向消保會申訴,目前進行到二次申訴的調解程序中,尚未正式收到消保會的通知,反而是先收到遊戲公司的來電
我申訴對象是APPLE公司,事由是使用錯誤帳號購買虛擬產品請求退費失敗
但遊戲公司說也收到了調解來函,問我是否會出席調解會,也表明通常APPLE公司不會出席
我想問的是調解繼續走,若無法調解則是提起訴訟?那接下來的程序是什麼?
另外想請問,我發現購買錯誤後當下即向APPLE公司申請退款,但被拒絕。
而遊戲公司方面回應,無法做退款等動作,只能走解除契約一條路,並說遵照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會以角色殘值來進行退款,後也詢問到我該角色無殘值,所以僅能解約並不能獲得任何退款。
這樣根本沒保障阿
第一,消費之產品不可以轉移,等於我買錯了也只能放著當垃圾?
第二,購買產品為虛擬禮包,是現金購買遊戲寶物,但在解約評估殘值卻是用儲值金額來做計算?
第三,遊戲公司的契約有記載如下:
第七條 契約解除權規定 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書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契約,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前項情形,甲方得就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向乙方請求退費。
以上,使用未使用定義無統一標準,而且需擬寶物不包含,但卻得以販售?
意思是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沒有在規範這一塊阿?
第四,我投訴APPLE公司,主訴是遊戲以限時限量影響消費者思考購買時間,迫使消費者須在幾秒鐘之內決定是否消費,這種欠經思考的消費無法做任何挽回嗎?
第五,承上,若APPLE內鍵買了,屬個人操作因素無法退費,那購買之產品也無法做轉賣或者轉讓,這樣是屬於消保費該保障的項目嗎?
瀏覽:746
日期:1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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