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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hia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11-28-06 | 最近登入:111-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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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有一天因為需要繳納款項, 身上沒有多餘的錢。 所以跟朋友借四千元整, 答應他月中時會回給他。 但後來忘記這件事情, 導致我晚了四天的時間才還他。 對方卻說他也是要繳東西需要資金周轉, 剛好欠借我的四千、但因為我晚四天給他, 他也晚四天繳,多了滯納金快四萬元。 叫我連原本借的四千元及後面他的滯納金一起償還給他, 跟我說其實他可以拿我的對話紀錄去提告, 跟對方要求查看繳納及滯納金的相關證明, 還沒看清楚對方就直接收回訊息。 當初也只有說要償還原本借的金額, 沒有提到後面的,想請問這樣是時間讓他去提告嗎? 因為還完一開始借的錢, 那個人每天都在私訊我到底什麼時候要給他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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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