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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Ev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12-19-01 | 最近登入:112-19-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方於去年(2022)年購買透天厝,爾後交由裝修團隊進行整修。   雙方所簽訂之紙本合約未壓定交屋日期,卻也無特殊條例:未載明於本契約中之口頭,訊息等任何方式所陳述或承諾均無契約效力,雙方均不受其約束。   因此在裝修過程中已口頭約定於年底交屋(2022年12月底),雖工班並未每日按時前往新居施工(有時甚至整日無人出現),但基於信賴且我方並非專業,因此雖有些許困惑卻也相信工班自我陳述之進度。   我方除了提醒進度外每日皆會前往新居拍照記錄過程,因此到了約定之交屋日期時距離完工仍有非常遠的距離,甚至尚有廚具未到等狀況出現,此時工班表示他們需延期至2023年元月9日方能交屋。   因確實處於未完工的半成品狀態,我方只能被迫接受延期,但截至今日(2023.01.19),工班仍是處於對我方要求愛理不理的狀態,有時根本沒有前往施工,我方基於原先的契約日期聯繫好之清潔公司及搬家公司皆無法進行。   與工班多次聯繫後,於昨日回覆清潔公司無法清理的部分他們將會於工程結束後協助清理,表明交屋日期遙遙無期。   除了無法交屋,工班時常未出現工作外,當我方對於裝潢及採買物件進行變更告知時,工班甚至未依我方要求變更,因此採買錯誤之物件,於我方提醒要求退換貨時,工班依舊於一週後開箱安裝,三日後再拆下,並回覆我方他的疏漏但已使用因此無法退換(忽略我方第一時間的提醒及告知不要開箱使用等要求),此缺失卻由我方吸收。   基於以上之問題,想與您請教工班這一系列之問題是否可以扣其尾款以補償我方之損失?   或是有其他賠償方法呢?   而若可以扣其尾款,在賠償上是否有比例或任何限制之規範嗎?   由於至今我方仍舊無法得知何時能交屋,後續的計劃因此全數打亂並造成損失,十分的困擾不已。   再麻煩您了,謝謝。   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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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