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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5-03 | 最近登入:10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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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法上規定,繼承原則採「限定」為主,那還需要特地去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嗎?若需要的話,是否須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還是等債權人請求時,再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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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