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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賢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7-10 | 最近登入:101-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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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騎乘機車,我要直行,有看見他在左側要轉彎,因此從右側正常直走對方當時意圖未依規定兩段事左轉,看到左側前方有警察,又折返回轉意圖至待轉區導致雙方發生事故,因為雙方協議自行私下和解,沒叫警察,未報案也未簽和解書對方也承認錯在於他,會賠償我,修車費對方支付,醫療費也只付了200當時都有證人,但無監視影帶於事後第4天對方以需要申請保險理賠為由要求配合至交通大隊備案事發至今半年,他有驗傷單,但我因小傷沒看醫生 現在對我提告過失傷害,要我賠償他2000元但我不賠,若起訴我是否會有罪,後續有無其他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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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