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陳北鼻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4-06 | 最近登入:101-06-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母親於3/23要載父親去醫院時,被一台小客車左轉時迎面撞上!肋骨斷4根並有內出血!在加護病房跟普通病房共住了10天後出院!警方是有到現場做筆錄,是對方錯!因為媽媽是規矩停在停車格內!是對方左轉沒有注意到我媽(她說她沒看到)!7/3我媽跟對方第一次談和解(上調解委員會調解),我們這方有大約算一下要求償的金額(包含這段時間醫藥費、我爸住安養院的費用以及工作損失還有精神賠償等等)大約是60萬元,結果今天對方居然說她只願拿5萬元出來!說什麼她有小孩要養啊老公沒工作什麼的!還擺明嗆我母親說要告你就去告我媽簡直氣炸了!那我們現在下一步該怎麼做?第二次協商是七月底!如果對方這種無賴態度還是就該不參與第二次和解直接上法院告她呢??但是請律師是不是都很貴??這種案件有比較請律師嗎?還是請律師寫訴狀我們自己跑法院就好!目前知道請律師打官司價碼好像要6萬元跑不掉!?我們家經濟狀況不佳!會有免費的律師幫忙打官司嗎?如果走法院我們比較有機會讓對方拿出錢嗎?開庭會是只有一次還是要跑很多趟法院呢?遇到這種無賴真的讓我們好生氣! ps~如果對方工作沒有薪轉我們是不是就無法強制從她的薪水扣除賠償我們呢?  
瀏覽:1104
日期:101-07-06
母親於3/23要載父親去醫院時,被一台小客車左轉時迎面撞上!肋骨斷4根並有內出血!在加護病房跟普通病房共住了10天後出院!警方是有到現場做筆錄,是對方錯!因為媽媽是規矩停在停車格內!是對方左轉沒有注意到我媽(她說她沒看到)!現在想請問如果要跟對方求償我們這方該準備些什麼資料??要誰去跟對方談會比較好呢??是要找里長還是我們這方親屬出面去跟對方談就好?地點應該約警察局嗎??該求償的項目又可分為那些?媽媽原本是照顧中風的爸爸!這一陣子因為她出車禍要休養所以我們把爸爸送到安養院!因為大家都要上班沒辦法照顧,那爸爸送安養院的費用可以要求對方出??而媽媽住院的醫療費用,以及買傷藥還有自費針灸這部份的費用是不是應該收據備齊然後看總共是多少?還有機車因為整個被壓在汽車底下壞的很嚴重所以報廢(機車是中古)!我們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一台新車或中古車呢??另外是否可跟對方要求精神賠償?? 因為媽媽什麼都不懂所以我希望能幫她把這些資料準備好!謝謝!
瀏覽:2184
日期:101-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