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書不是親自簽名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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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2-06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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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情形對方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偽造文書)的問題,你可以在該案刑事案件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時效兩年),你可就相關事證與律師討論提告方向。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胡世光律師 (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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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2-06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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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比較建議先提出刑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告訴,再與對方洽談和解或待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來求償,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https://who776.blogspot.com/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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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2-06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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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同時提出比對文書聲請筆跡鑑定,民事上,向法院起訴確認股份所有權移轉行為無效,回復為自己所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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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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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第 217 條: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再按「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可能會有刑事偽造文書罪嫌之適用,此部分須注意要如何就爭點部分去釐清,就民事部分可訴請確認股權轉讓無效之訴或請求損害賠償,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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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您可以提告刑事偽造文書罪〔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另可以提告民事確認股權轉讓行為不存在之訴,並可請求損害賠償。
您的法律問題我們感同深受,我們將竭盡所能協助您圓滿解決您所面臨困境。
*漫長的法律訴訟,我們會以誠懇、專業、有耐性陪著你走。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歡迎加入line:lawrence03或來電預約到本所討論
恪明法律事務為陳玉庭律師;、沈明顯律師關心您的法律問題
電話法律諮詢0906391006:0920361006
- 陳玉庭律師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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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蘇文俊
你好
偷簽你的名字是偽造文書
你必須要先提告偽造文書
然後再請地檢署發函經濟部撤銷股權登記
至於影響的求償
可能要具體提出你的損害及內容
才有辦法提出訴訟
我們是專業律師團隊,蘇文俊律師曾擔任知名陳姓補教老師案辯護人、農會超貸案辯護人、跨國吸金犯罪案辯護人,更為台灣刑事辯護協會成員、科技律師實務培訓合格,處理許多刑事案件、商事案件、不動產案件、民事、家事案件,歡迎提出相資訊,讓我們為您規劃相關策略。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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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蘇 文 俊 / Martin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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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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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刑事部分您可以蒐證後提出偽造文書罪之告訴
於偵查中得聲請進行筆跡鑑定
民事部分得提出確認股權轉讓無效訴訟
建議您可以先攜帶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
或委任律師協助訴訟,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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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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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提出刑事告訴,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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