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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王晨瀚 律師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瀏覽人數:3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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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文章: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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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金門縣、彰化縣、台北市、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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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堅持以專業與服務熱誠,創造好的法律服務,包含法律諮詢、撰寫書狀、一般民刑事案件委任、行政訴訟、契約審閱及草擬、非訟程序等,專長為家事婚姻及繼承案件、交通事故、行政訴訟、勞資糾紛、債務協商清理等,服務區域為台中市、彰化縣、台北市、金門縣。 現為聯翔喜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搜尋結果:共 31 頁,30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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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04-12
您好: 1、初步研判表只是警方就現場狀況及雙方描述所為之初步圖表,建議車禍案件如果肇事責任及金額無法談攏的話,仍須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較為妥當。2、另外,過失傷害其實是在車禍案件發生時常用爭取和解金額提高之手段,但本件既然在您亦有受傷之情形下,您也可請醫生開具診斷證明後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因此就這點而言你們可以用的手段和談判籌碼是相當的。 3、因此本件還是建議先送鑑定以釐清事故責任,若對方真的獅子大開口,亦歡迎攜帶資料前來本所諮詢或以電話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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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1-24
您好: 同前曹大律師所述,倘公司沒有職災給付,又以各種手段壓迫你離職,請一定要跟公司要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如果已經確定要離開公司,可請勞工局介入協調處理。其他細節歡迎前來本所或撥打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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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1-24
您好: 如業務確實有跟您說可以貸到九成,可將這部分內容加註到契約中,並以協調的方式與業務、出賣人等或銀行端共同協商出可解決之方案,但倘若確實無兩方皆可接受的方案,恐怕就只能依民法解除契約之相關規定要求解除契約並回復原狀。建議本件在作下一步決定前,可先將之前簽定之契約內容及兩造簽約時所說的話,找律師或其他法律專業人士諮詢,以免日後產生違約或其他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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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1-23
您好: 關於您太太與前夫生的小孩部分,即使前夫有拋棄繼承,然其小孩仍對祖父祖母的財產有繼承權,這是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之效力,如祖父死亡時,其下合法繼承人確實只有您文中提到的三位,就是各三分之一沒錯。 另外,原則上當然祖父過世後,您太太與前夫生的小孩應該要被通知前往辦理繼承事宜,但如果前夫親屬刻意隱瞞,恐怕也只能主動與之聯絡,如協調不成就需以訴訟取回自己之應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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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1-17
您好: 其實舉證責任在您老闆身上,所以先不用擔心,現階段可以先就他的起訴狀進行答辯,包含您上述所講的這些情形,都可以在狀紙上提到,然後開庭時再看他有無提出證據證明再作因應。如有需要可委任律師替您撰狀或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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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11-10
您好: 您可以直接訴請裁判分割,不一定要先調解。 除了分割起訴狀之外,就是該筆土地的資料以及共有人姓名,最好有共有人的聯絡方式,以及您希望的分割方案為何?其他如有需要等開庭後法院會詢問後進行。 時間上須看該筆土地的權利持分是否復雜,共有人多寡以及各共有人間意見是否歧異很大,如果快的話兩三個月也有可能解決,但慢的話拖到一年以上的也不少。 裁判費用是以你分割後所受之利益計算之,不會全由原告負擔,一般來講係直接以應有部分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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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10-11
您好: 1. 如果你與他有其他通訊對話或通聯紀錄可以先保存下來,至於通知的話要看檢察官及法院的辦案進度,快則一個月,慢則半年或更久,尤其這種詐騙案件,在尚未找到源頭前可能會拖很久。 2. 也只能等待,或是有時車手或詐騙者會在回頭跟之前的被害者再聯絡一次,這時就要注意留下他們資料,或盡快報警尋求協助。 3. 這些如果你調得到,當然可以去調出來保存,或直接提供給承辦的檢察官知道。 4. 這也不可一概而論,每個法官的心證和角度不同,原則上現在就是盡量把能提供的資料給檢警單位即可。 5. 這個要看案件進行狀況和之後呈現出的證據資料而定,依妳目前狀況應該還在檢察官偵查階段,談這些都有點言之過早,等有收到傳票通知,開過一次庭看檢方掌握的證據及他問案的態度再作定奪,否則一開始就認罪爭取緩刑,就沒有爭取無罪的空間了。但如果真的證據對妳不利,確實就要趕快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爭取緩刑。 6. 如果你沒有前科,即便有罪,爭取到緩刑或易科罰金的機會很高,應該不至於被關,但可能要罰金,如果能夠至少爭取到緩刑,緩刑期間無故意犯罪,就不會留下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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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9-09
您好: 您可以寫聲請狀給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只要檢察官還沒下勒戒處分前都來的及,不過主要還是要以檢察官認定為主,這是檢察官的職權,但在還沒下勒戒處分前都還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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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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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