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行加婚姻
- 凌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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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11-17 21:56 最後編輯日期:107-11-19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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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很要好的表姐,表姐結婚有8年兩個小孩,但是他老公表姐夫非常的不認真,沒有工作,都靠表姐夫媽媽還有繼承遺產分下來的錢過生活,表姐自己一個人工作 然後每個月薪水去了一半給小兒子保母費用,大概是金錢打不過來,所以表姐開始到處借錢,甚至今年9月犯下大錯,偷拿表姐夫的提款卡去領取8萬金額,表姐夫發現後第一時間有問是不是表姐拿的,但是表姐沒有承認,等到表姐夫報案後才承認是她偷拿,但是警方說已來不急了(已是詐欺罪),事後表姐夫有原諒表姐,也有幫忙還表姐一些債務,但是表姐夫說那些債務是借錢給你還的,所以表姐夫要求表姐簽本票,傳票來了即將要開庭,表姐夫要求表姐的爸媽出面談談聊聊如何處理?但表姐認為這是夫妻之間的事情不想要牽扯到自己的爸媽...
我想要問我表姐會被起訴成詐欺罪名嗎?會被關嗎?
表姐夫要求表姐的爸媽出面,如不出面處理表姐問題,他就不想要撤掉,請問表姐該怎麼做呢?
如果這樣表姐會關嗎?
表姐夫一直以來沒有工作,雖然沒有跟表姐拿錢,但是小孩費用幾乎都是表姐付的,這樣能要求離婚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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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11-17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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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能會構成不正利用付款設備詐欺罪或背信罪,依刑法第343條準用第324條第2項規定,配偶犯之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可以請配偶撤回告訴,檢察官就會不起訴。
表姊之父母跟犯罪無關,檢察官不會傳喚出庭作證。
要具備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項規定之離婚事由,才有辦法訴請離婚,目前看起來可以嘗試主張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依消極破綻主義,訴請離婚,由家事法庭法官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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