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行的仲介與公司的關係
- 維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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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3-18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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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本身是位從事外勞人力仲介的工作者,與仲介公司的關係是,我將自已的客戶(公司並未給我任何客戶)的交給仲介公司辦理,雙方依定立的條件均分利潤,後來發現公司後續的服務實在不怎麼好,客戶也抱怨連連,所以將客戶移至其它家仲介公司服務,而現在原本的仲介公司竟然要告我背信,請問這樣成立嗎?另外補充說明:1、仲介公司屬於勞委會所管理,有詢問過勞委會,僱主轉換仲介公司,原仲介可求償嗎?勞委會的回答是不需賠償的,除非有私下另定協議(當初是依照勞委會制式合約簽立的)。2、當初是我委任原先的仲介公司辦理文件作業,而後來客戶頗多抱怨,甚至要主動轉換仲介,應該是我告對方背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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