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男方滿18跟一個滿17的女生是男女朋友也發生關係了分手後女方發現懷孕但在這期間也有跟其他男生發生關係所以也不確定小孩是不是男方的後來女方不讓家人知道跟男方去拿掉小孩了事後女方才因男方不復合去告訴女方爸爸女方爸爸得知後想提告那男方有罪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沒有違反意願、也沒有誘使離家並且年滿16歲,則男方並不會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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