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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

  • 阿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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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0 14:28 
  • 文章人氣:1146
  • 個人積分:12
  • 我想詢問:

    1.開庭地點是花蓮,但路途遙遠,本人住高雄,一定得去嗎?我是被害人,得到庭表示意見!

    2.如果非得要去的話,傳票上有提到 [ 日旅費申請書兼領據  ] ,可以做飛機嗎?

    3.全額已付嗎? 我當天來回日的費用嗎?收據得留著嗎?

    4.開庭當天需要準備什麼嗎?

    5.開完庭後可拿回被詐騙的損失金額嗎?

    6.會在開第二次庭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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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0 22:25 
  • 文章人氣:113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以證人傳訊您,您拒絕到庭,依法可以處罰鍰,且可能會影響被告是否能夠被判有罪。

    2、證人旅費不是實報實銷,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依據地區核發。

    3、無法當天就拿到賠償,除非法院有安排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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