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被店家懷疑偷竊要求查看包包,對方沒有查到未結帳商品也不道歉,堅持他依公司規定有權利檢查顧客包包,我的疑問是:他如果不確定我未結帳就不該檢查包包,如果有證據顯示我未結帳,他要檢查包包不是應該請警察到場協助嗎?哪有他不確定卻又可以依公司規定擅自檢查包包的道理?他是要求我把包包拿給他查看,沒有碰觸到,但是當眾被當賊盤查應該嗎?並且他態度惡劣,消保官曾經判好市多檢查包包違法。
這種情況我提告什麼罪名較易成立?強制罪還是其他?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有直接碰觸,檢查您的包包或是阻止您離開,可以提告強制罪,倘若對方指摘您偷竊,可以提告誹謗罪。反之,則不會構成。
2、也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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