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繼承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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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8-22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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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經法院裁定允許收養,即與婚生子女相同,具有繼承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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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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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8-2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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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關係需經合法終止才會消滅,單純養父母死亡不會影響收養關係,另外大陸部分,收養關係亦需經合法解除才會消滅。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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