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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她立即償還 法官也會依是否合理而否決?

  • 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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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0-1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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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前文章陳述過,至今她每月都有歸還,但我想讓她立即歸還剩下的,也不確定她名下有沒有不動產,有在別地方諮詢,他說"借款期間未到債權人亦可向債務人無條件索取所有借款金額"這條多加的沒有用

    1是我沒拿到抵押擔保品

    2法官會依對方償還是否合理使我跟她多加的這條無效(因為她是沒錢才會跟   我借的,她依借款契約書每月都有還,不能臨時要她償還不合乎人情的大量   金額)

    3即使我沒收任何利息,那是屬於我自己放棄的

    4請律師金額是需法官判的,沒有律師能保證

    以上所以我只能按原借款契約書每月償還3萬元,因為她沒多餘錢,而且在還其他貸款,所以也可能不能提高償還金額是嗎?在不確定下律師費也可能要自己負擔,所以真的只能照借款契約書走嗎?目前剩21萬她還未償還

  • 丁逸豪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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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0-1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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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如雙方契約內容有約定可隨時請求返還全部借款等語,則您可依據契約直接向對方請求之。

     

    2、提起訴訟律師費本就須自行負擔,僅有裁判費才是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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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0-1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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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本合約期限屆滿,乙方不為清償時,本擔保之不動產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至於甲方行使拍賣抵押物所需之費用及損失如:利息、遲延利息、實行抵押權費用(包括債權人聘請之律師費、訴訟費、規費)及違約金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全部損害賠償,全歸由債務人負全責,絕無異議。

    1.所以這條是提起訴訟律師費本就須自行負擔,僅有裁判費才是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2.還是是我跟她多加的"借款期間未到債權人亦可向債務人無條件索取所有借款金額"不再這條範圍內?

    3.而且我就算提了最快償還時間跟金額也不是我能決定吧?

  • 丁逸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