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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同一問題

  • 家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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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3-22 17:13 
  • 文章人氣: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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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用大家熟悉的名字來比喻:由犯罪集團主嫌「小叮噹」遭扣案的電腦內發現有名稱為「天坪署、國民黨、民進黨、時代、親民黨」的匯款資料,並且因為主嫌「小叮噹」證稱這些為網拍代購業者知道他們從事犯罪工作,並且提供他們犯罪工具,因此警方將匯款資料上附的銀行帳號收款人有【天坪署「關老爺」、國民黨「馬音九」、民進黨「蔡音文」、時代「黃國唱」、親民黨「宋初魚」移送(甲)地檢署偵辦。
    後因查出「關老爺」因案執行兩年,而銀行帳號仍然有金額出入,警方由網銀登入記錄發現「顏小合」家中IP有三次登入記錄,因此警方認定「關老爺」帳號就是「顏小合」在使用,因此就把「顏小合」認定為「天坪署」實際負責人移送戶籍地(乙)地檢署偵辦。
    經(甲)地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國民黨「馬音九」、民進黨「蔡音文」都有收到犯罪集團的存款,再加上其他證物,因此將國民黨「馬音九」、民進黨「蔡音文」以提供犯罪工具的犯罪事實,與犯罪集團的主嫌「小叮噹」等7人一起合併起訴,而天坪署「關老爺」時代「黃國唱」、親民黨「宋初魚」裁定不起訴。
    起訴後於(甲)地院辯論終結前,因民進黨「蔡音文」自白認罪是她提供犯罪工具,因此(甲)地公訴檢察官將國民黨「馬音九」撤回起訴,因犯罪事實單一、刑罰權單一、科刑上一罪。
    問一:由於證人及證物能證明提供犯罪工具的是綽號為「天坪署、國民黨、民進黨、時代、親民黨」的電信業者,因此必須先確認是哪間電信業者提供的造成被害人受到傷害,而匯款資料上的人就必須以幫助犯判罪。試問此種訴訟的主客體為何人?被告應該是誰?是綽號的電信業者?還是匯款資料上載的帳號姓名之人?
    問題二:移送戶籍地(乙)地檢署偵辦的「顏小合」與(乙)地檢署偵辦的「馬音九」與「蔡音文」之間,於法律上屬於單一案件還是同一性案件?
    問題三:經甲地檢察官調查後檢察官以除了「關老爺」帳號在「主嫌遭扣案的電腦內出現」,並查無其他任何犯罪跡證而裁定不起訴,試問「關老爺」是因「天坪署」涉嫌提供犯罪工具給犯罪集團使用而遭到移送偵辦,因此「關老爺」不起訴是否等同「天坪署」也查無犯罪事證?而這不起訴處分既判力有及於被認定為「天坪署」實際負責人「顏小合」?
    問題四、被認定為「天坪署」實際負責人「顏小合」與被認定為「天坪署」人頭帳號獲不起訴的「關老爺」是屬於單一性還是同一性案件?還是牽連犯案件?

     

     

     

     

     

     

     

     

     

     

     

     

     

     

     

     

  • 陳家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