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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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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7-19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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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各位律師

    因為小弟原本想補習

    剛好遇到外面補習班遊說報名了7萬多的學費

    但感覺在經濟上無法負擔,想要解除契約

    1.請問契約簽訂是不是有5日審閱期?

    2.回到家後才發現當初有簽什麼遠東商銀貸款的東西

    但是我當初他們打電話我未接聽,這樣銀行方面應該就不會撥款給補習班了嗎?如果是這樣,還需要解除契約嗎?

    目前剛簽訂不到2天,請律師給建議,不然7萬多的學費對學生壓力太大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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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7-19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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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並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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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7-19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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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您應以正式存證信函通知補習班解除契約。

     

    2、可主張消保法規定七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