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擦撞)的問題
- MIU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0-07-13 14:06
- 文章人氣:2777
- 個人積分:10
-
一、日期:二個月前。
二、有請警察作筆錄。
三、主角:A女房車車主(30多歲)、B女機車騎士(阿桑)。
四、事情經過:
A女在大馬路上,且為直行車。B女從巷子中突然衡出來。
二車擦撞(地點:馬路中央),B女倒地。臉部有輕微擦傷。
B女未帶安全帽且無駕照。(警察是否有開罰不知)。
當下有送B女去醫院。
(醫院都有減查也沒怎樣,擦傷而已也沒住院2小時就回家了)
經過二個月後,A女的保險公司要去跟B女合解。因醫藥費僅三千多(中間他有回醫院覆診二次),但是保險公司表示,最多可賠三萬。但是B女一口價就是要15萬。
當保險公司跟A女說後,A女回警察局調資料。警察判定「A女未保持距離,B女對方沒錯」
想請教,這合理嗎。因為A女覺警察判定是不合理。及B女要求15萬似乎有詐財之嫌。
A女是有誠意解決事情的。但是B女堅持要15萬。這要如何解決呢?
- hakkai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0-07-13 15:22
- 文章人氣:775
- 個人積分:32
-
回覆 MIU 的發言內容:
一、日期:二個月前。
二、有請警察作筆錄。
三、主角:A女房車車主(30多 ... (恕刪)您好:
關於你對這件車禍事件的疑問,我想可以分成三個部分來說:
1.關於警察的判定
首先,要先瞭解到你所提到的警察局的判定,我想應該只是初判表而已,上面應該有記載如果你對這結論有疑義,可以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作鑑定,但是要自己花錢。再者,你說這合不合理喔,我只能跟你說連法官通常都是看行車事故鑑定出來的結果,你說呢?
2.對方要求賠15萬元
首先,除非你能證明你對這件事故完全沒有過失,白話的說就是你沒有錯,這種情況下,你才不用賠對方。不過就算要賠對方,當然也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啦。在法律上,原則上是填補損害為主,從你這個個案來看,擦傷的損害顯然是不會到15萬啦。但是這會衍生出下面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是在車禍案件中最常出現的。換句話說,你只要不滿足他的要求,對方就會去告你。要注意喔,你已經造成他擦傷了,法律所謂的傷害是不管輕傷或重傷,所以他要提告一定是可以的。
因此,在車禍案件中最常出現的結局就是,被害人獅子大開口,加害人覺得太誇張了,所以無法達成和解或調解,被害人就提出告訴,檢察官會跟加害人說,沒辦法和解阿,我只好依法起訴啦。運氣好一點,檢察官給你緩刑,大多數的情形都是易科罰金。
所以,這種事情老實講,在目前「法律」實務上是無解,其他方面我就不清楚有沒有辦法了。
- 我將思想傳授他人,他人之所得,亦無損於我之所有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