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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查封登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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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3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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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人先前因?發生車禍,因需賠償對方目前尚有7萬未償還在前天收到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查封登記函要查封房子,想請問如在近日就將7萬賠償對方是否就不用查封房子還是無論是否賠償都需要被查封房子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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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3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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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人先前因?發生車禍,因需賠償對方目前尚有7萬未償還在前天收到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查封登記函要查封房子,想請問如在近日就將7萬賠償對方是否就不用查封房子還是無論是否賠償都需要被查封房子

    一、按強制執行法第58條

    查封後,債務人得於拍定前提出現款,聲請撤銷查封。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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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浩程 (Jay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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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3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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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0966061265或加入lneID gn69336、awfirm580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 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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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行法律事務所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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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3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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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與債權人清償後,並請債權人簽具清償證明,即可聲請法院解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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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31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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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到法院的信函通常都已經完成查封了,後續可提出清償證明,向法院聲請撤銷查封。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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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31 20:44 最後編輯日期:107-03-31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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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關於你問的問題,我摘要幾則裁判供你參考。

    二、「按查封後,債務人得於拍定前提出現款,聲請撤銷查封。強制執行    法第58條第1項定有明文。該項規定,依同法第113條規定,於不動產之強制執行準用之。故於不動產為執行標的之金錢債權終局執行程序進行中,債務人於執行標的拍定前,得向執行法院提出足額現款,以聲請撤銷不動產之查封。」。

    三、裁判摘要:「臺灣高等法院95年05月16日94年度上字第925號民事判決:「再者,不動產查封後,債務人得於拍定前提出現款,聲請撤銷查封,此為強制執行法第113條、第58條第1項所明定,債務人依上開法條辦理時,要無債權人置喙或拒絕同意之餘地」。

    四、這個部分建議你具狀表明你願意提出現款,向執行法院聲請撤銷查封。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我們有多次妥善處理之經驗,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所長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所長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詳談地點: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第一銀行隔壁狀元吉第大樓,25樓電梯口出來右前方。*來所前請務必先預約喔!服務範圍: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宜蘭地方法院、基隆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苗栗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及各該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分局及派出所等。

  • lawyer660129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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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31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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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償對方之後趕快陳報進去,請求撤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