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x娘 可以提告嗎?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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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9-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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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及是否符合”公然=不特定人的共見共聞”抑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且是否有可得誹謗之人或可得特定誹謗之人?而論,因您並無說明本件上下文義,是無法與您較詳細說明,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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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律師:
請問在裝璜施工討論時,師傅突然對我說:你很多東西都幹x娘亂搞..管路配成這樣,當下雖然在討論沒很在意,但事後有很多糾紛發生,對方要吃定我,請問這錄音可以告對方徘徬或污辱嗎?
我爬文一些案例,似乎判決下來的只有2%會起訴非常低...當然也不是想浪廢司法資源,只是遇到瘋子死不認錯,硬要得寸進尺吃人夠夠,就會想辦法看如何修理對方..
謝謝律師.
一、本件是否成罪,重點是說話地點是不是公然場所,不特人都可以共見、共聞
二、內容:是可以成立的,?問題
三、處在當時的人聽到時,是否可以了解到就是在罵你,貶抑你的人格,傷害你的尊嚴。或是就事論事,並無辱罵你的意思
四、如果你覺得很清楚、有證人可以證明,你可以準備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並聲請傳喚證人證明,等檢察官起訴後,你可以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要求精神慰撫金。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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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玉庭律師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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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事故發生地在公共場所,幹*娘可共見共聞者,公然侮辱構成要件成立。公理律師事務所。0911-368-561
- 魏克仁律師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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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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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法律事務所
- 張倍齊 (張倍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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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只是對方的口頭禪,不太容易告得成,而且公然侮辱的認定有不少模糊空間,可以參考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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