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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汽車二貸的問題

  • 賀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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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06 14:59 
  • 文章人氣:236
  • 個人積分:12
  • 各位律師大大 整件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現在很多簡訊或者打來問有沒有汽車要貸款的專員 我媽上個月底接到了車子二貸服務的簡訊 她就詢問了一下,專員要她帶著證件到她們公司然後跟她講解簽約 於是我媽就拿著證件按預定時間去簽約了 專員說承辦通過會收手續費(到這目前聽起來都正常 但是我媽不符合二貸資格,所以並沒有代辦成功 之後打電話來說要收26萬的手續費 我媽問:沒過還要收26萬的手續費那麼多!? 一開始也沒告知沒通過要收手續費還26萬!? 專員回說:不管有沒有過,我們就是有幫妳承辦 事後我媽不接電話,承辦公司的人就跑到家裡來說要收錢 得知這事件之後,我問我媽有沒有拿到合約書 我媽說合約書在她們那,只有她們有 我的疑問是,一開始並沒有告知沒通過要收手續費 現在沒有過卻說要收26萬多手續費,合約書還只有對方才有 那麼我怎麼知道她們會不會之後在合約書上加上這條 請問各位大律師 這問題我該如何是好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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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06 15:16 最後編輯日期:107-11-0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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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對方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詐欺以及偽造文書),你可以刑事起訴之後在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同時對方要求你們給付26萬手續費你們可先發函拒絕給付,並且要求對方提出相關收續費書面依據。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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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0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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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對方要請求手續費,必須有契約為依據,若要在契約上加註文字通常都要雙方簽名認可,且未申辦成功卻收取這麼高額的費用並不合理,因此您母親應可要求對方公司提出請求手續費之依據後再看後續如何應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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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1-0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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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第 217 條: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此部分可能要先視當初您母親與對方簽訂之契約而論,倘當初契約是以”代辦成功”方能請求手續費,則對方可能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尤其是背信罪嫌的部分,惟您母親可能需要注意:當初有無簽定本票?倘有,對方可能會聲請本票強制執行,且對方的”代辦”是以銀行借款或是私人融資亦可?倘係包括後者,此部分要小心,通常對方會告知因您母親不願意借貸私人融資,所以手續費用要照收,此部分可能需委任律師答辯,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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