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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債,不知情的配偶會被強制幫忙還錢嗎?

  •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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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8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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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生在外跟人借錢欠錢,債主可以向不知情的配偶以法律途徑請求還債嗎?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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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8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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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9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005條: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

    第1018條: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第1023條: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

    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還。

    是倘您與配偶並無約定財產制,則我國會採用法定財產制,就法定財產制夫妻各自負擔其負債,除非您有擔任債務保證人,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建議您委任律師違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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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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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1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除非自願,否則債務人的配偶及子女無義務代為清償,如收到法院來函,要請債務人以自己名義處理。如非法院來函,對象是債務人的家人,家人可不予理會。如有其他疑問,請提供相關資料加line諮詢。

    …………………………………………………………….

    中正法研所(公法組)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臺北市104中山區松江路87號11樓

    Cell:0966465007

    Line ID:lawyerc (律師本人親自回覆)

    E-mail: pflawyerc@gmail.com

    FB搜尋 @achieveyourgoal919 (五名律師隨時回覆)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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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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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66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我是高律師。

    除非有幫先生作保或者遭先生偽造簽名等,否則先生的債務不會影響到您,也不會有強制還錢的問題發生。

    如果有收到法院公文,建議應盡早處理,如果有其他問題或需要協助,

    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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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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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259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縱使是夫妻,個人的債務跟其他人無關。

    2、除非有擔任保人、連帶保證、債務承擔或是借名登記、脫產等,否則都不用未其他人的債務負責。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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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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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除非有擔任保證人或簽立借據、票據等行為,債權人才能對您請求清償債務。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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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30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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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6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就您所述的法律問題,若需協助,請洽本律師事務所-行動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請加入本所LINE帳號 AK6789336設為好友,可便利通話、文件傳遞、溝通更方便,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
    2.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