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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是否違反個資法?

  • Jo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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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1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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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因私人糾紛,便將他人的車牌以及居住地址同時放置於youtube網頁上,只要我google車牌便能找到居住地址。請問
    1. 這樣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有刑責嗎?
    2. 如果透過警方報案並且提告,大約需要多久的時間能夠讓對方被起訴? 

    3. 我是否可以向對方求償?

    謝謝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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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10 14:01 最後編輯日期:112-06-12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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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6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我擅長處理個資法案件
    1. 車牌跟地址可以識別個人身份的話,會違反個資法。您可以將對方的發文截圖後做為證據,委託律師提出刑事告訴。並且可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精神賠償
    2. 通常要半年到一年以上的時間,透過律師協助提告,可以將案件直接送到地檢署。

    3. 如果個資受到侵害,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跟對方求償。

    4. 本律師擅長個資法案件,如果對於提告求償細節、程序不清楚,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陳柏甫 (陳柏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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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1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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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對於被告以不當方式洩漏、散布您的個人資料之行為,可提出刑事告訴,案件經偵查約半年至一年時間後終結,如有起訴被告的話,您可另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對被告求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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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1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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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3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41號
  •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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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1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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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70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第19條: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且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四、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五、經當事人同意。
    六、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當事人對該資料之禁止處理或利用,顯有更值得保護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
    八、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蒐集或處理者知悉或經當事人通知依前項第七款但書規定禁止對該資料之處理或利用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第4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是倘在YouTube上未經當事人同意發布當事人個人資料,是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本件應就相關爭點予以釐清,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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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10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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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61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若車牌與地址可以連結辨識到您,就會有個人資料法的問題

    透過警方提告程序較慢,拖延快一年也是非常有可能,還要進地檢署讓檢方調查,起訴恐怕遙遙無期,若有相關證據建議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告,並且依照損害去求償,是否可以求償則取決於是否有損害
    歡迎諮詢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聯繫方式:
    電話:02-7749-0629

    官方line id :@159rwykq
    email:cjyang@zhuoyue.one
    ig搜尋:infinity_lawyer

    fb搜尋: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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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1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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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因為車牌號碼及居住地址可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你個人的資料,此即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障的個資,如未依您的同意,將您的個資予以公開,即有違個資法之虞,建議您可以將該youtube網頁予以截圖,委由律師代您向地檢署提起刑事之告訴,使其接受刑事責任之訴追;關於您的損失,亦可委由律師協助您對其向法院進行民事責任之損害賠償請求。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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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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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10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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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843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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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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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9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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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台北旗艦所:和暘AI 12樓(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台中旗艦所:冠德文心綻 17樓(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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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5-1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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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83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這樣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有刑責嗎?---還是要看對方為何放在youtube上,不能一概而論,必須是不當使用才會構成。
    2. 如果透過警方報案並且提告,大約需要多久的時間能夠讓對方被起訴? ---報警提告之後,要找到對方,檢察官認定有罪之後才會起訴,會因為被告是否認罪而不同,至少需要數個月。

    3. 我是否可以向對方求償?----倘若對方構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則您可以求償精神慰撫金。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