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買賣、消費糾紛 > 請問面交完成後 買方要求退貨

請問面交完成後 買方要求退貨

  • 劉先生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05-18 21:01 最後編輯日期:111-05-18 21:07
  • 文章人氣:1784
  • 個人積分:4
  • 請問面交完成後 隔了 一個多小時 買方要求退貨....面交時間長達40分  對方也細細地看了物品很久~~隔天 早上 說東西壞掉  要求退貨...每天瘋狂傳訊息 打電話  請問 我是賣方  要如何處理.....此物品為二手商品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05-18 21:57 最後編輯日期:112-08-10 01:41
  • 文章人氣:6
  • 個人積分:17246
  • 律師評價:2146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如果當場點交沒問題,除非是事後才能發現的瑕疵,否則不必理會

    2.對方的訊息或電話如果造成騷擾,可以直接封鎖,但不排除對方去報警提告詐欺罪。

    3.即使提告,您與對方也只是單純民事買賣糾紛,不會成立詐欺罪

    4.本律師經常處理跟您類似的買賣糾紛,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劉先生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05-18 22:22 
  • 文章人氣:6
  • 個人積分:4
  • 回覆 高維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當場點交沒問題,除非是事後才能發現的瑕疵,否則不必理會

    ... (恕刪)

    謝謝律師   這樣我懂 如何應對了 ...買家帶回去以後  才說有問題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05-18 22:38 
  • 文章人氣:6
  • 個人積分:59326
  • 律師評價:505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354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第365條: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
    第366條: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是本件須釐清有無上開瑕疵擔保之適用?此部分須釐清買賣契約內容為何?並非物品帶回即無須負擔瑕疵擔保,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1-05-19 09:29 
  • 文章人氣:6
  • 個人積分:17758
  • 律師評價:194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https://pse.is/QFE4N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