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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外帶回百靈油販售違反藥事法

  • Chel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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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3 13:24 
  • 文章人氣:250
  • 個人積分:2
  • 今年一月從德國買了百靈油,因為大家都說好用所以多買了幾瓶,但發現一次用量不多,一瓶太大根本用不完,所以在蝦皮上轉售,已經售出了。今天收到衛生局來函指出我違反藥事法,但我完全不知道百靈油屬於藥品,因為以前也沒有買過使用過。我好害怕被判刑,查詢後罰款從3萬開始也是一筆大開銷,拜託幫幫我...

  • 林冠宇 (林冠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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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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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220
  • 律師評價:87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44號
  •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從您的敘述來看,您應該是在不知道相關法令的情況下進行販售,並且也沒有想要以此賺錢的想法,加上又是初犯,是有很大機會能幫您爭取到較少的罰款甚至是不受處罰。

    2.是不是知道法令有禁止以及有沒有營利的想法都是較為主觀的部分,實務上要證明不容易,建議您盡快向律師做諮詢,並且提供更加詳細的案件細節,讓律師幫助您找尋對您有利的部分。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您案件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我們的專業您看得見,詳細可以參考【翊宇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

     https://www.wingverse.com/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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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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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4728
  • 律師評價:183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可以委託律師提出陳述意見書,依照您的描述來看,不會被關,只是可能被處罰罰款而已

    2、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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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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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百靈油就是藥,這個很難說不知道。

    2、就是告知實際狀況爭取最低的處罰而已。

    3、如果真的擔心,還是可以請律師協助撰擬陳述意見書。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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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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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藥事法第27條: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其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
    前項登記事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藥商分設營業處所或分廠,仍應依第一項規定,各別辦理藥商登記。
    第65條: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
    第 66 條:藥商刊播藥物廣告時,應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業者送驗核准文件。原核准機關發現已核准之藥物廣告內容或刊播方式危害民眾健康或有重大危害之虞時,應令藥商立即停止刊播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廢止之。
    藥物廣告在核准登載、刊播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
    傳播業者不得刊播未經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與核准事項不符、已廢止或經令立即停止刊播並限期改善而尚未改善之藥物廣告。
    接受委託刊播之傳播業者,應自廣告之日起六個月,保存委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 (法人或團體名稱) 、身分證或事業登記證字號、住居所 (事務所或營業所) 及電話等資料,且於主管機關要求提供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是倘您並非藥商,而販賣藥品,即會有違反上開法文之規定,此部分須就相關爭點予以釐清,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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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3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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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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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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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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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3-23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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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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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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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按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1、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2、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不在此限,藥事法第22條第1 項定有明文。又在國外產製藥品,事實上不能經由我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更無從予以監督管理,如有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者,自應認屬藥事法第22條第1 項第2 款前段所稱之禁藥,而非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偽藥(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992 號判決意旨參照)。
    2. 閣下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百靈油)陳列販賣,根據藥事法第82條第1 項之輸入禁藥罪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罰則甚重,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維權益,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歡迎加入LINE 帳號 (AK6789336)設為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協助。
    3.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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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人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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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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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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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