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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買一送一招攬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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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9-11 07:19 
  • 文章人氣:116
  • 個人積分:2
  • 去年諮詢醫美診所,結果腦波弱的被洗腦了買了課程,醫美中心說買這個課程這次醫生可以以相當優惠的價格在給我2次的課程,然後還可以送我一些其他課程,但因為我住偏遠地區,無法密集去使用,將近一年才去了好像3次,結果效果也不彰,但總課程要40萬,我覺得既沒效又浪費了這些錢,想要取消沒做的課程,結果醫美中心卻說我之前去做的已經超過那金額了,剩下是送的也沒辦法扣,我該怎麼辦?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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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9-1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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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930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契約內容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抑或消保官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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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9-1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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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2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您好:

    首先要先釐清簽立之契約之內容,若屬於瘦身美容契約,原則上贈送之商品價值不得逾總費用20%,契約終止時企業經營者不得請求返還或扣除價額。

    實施後可以任意終止契約,企業經營者應於終止後30日內將已繳納全部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費用、提領並拆封之商品金額及手續費後退還消費者,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10%。

    若非瘦身美容契約,則要依具體契約內容判斷之,建議可以向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幫忙協調。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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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9-1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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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03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我處理過非常多醫美產品或課程糾紛案件,而且有大量的解約退費的成功經驗。

     

    1、如果您是向資融公司申辦分期付款,後續您仍要繼續繳款

     

    2、不給契約是常見的店家手法,仍然可透過有經驗的律師協助處理。

     

    3、您應該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店家,解除契約,要求對方

     

     

    4、店家說法有問題,不合理,您可能掉入店家的陷阱

     

    5、您仍然可以針對未使用的部分解約並全額退費

     

     

    6、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醫美產品或課程糾紛問題,而且有到現場處理的豐富經驗,可以協助您解約或者教您怎麼跟業者談判。

     

    否則大部分消費者兩手空空直接過去都只會吃悶虧,毫無幫助。

     

     

    7、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

    kkao諮詢談判技巧,以及後續該怎麼做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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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9-1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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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1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照定型化契約條款確實是依照已經使用的服務進行退費。

    2、不過如果業者且訂名目增加服務價值,還是可以向消保官申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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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9-11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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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1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szu8377t或ning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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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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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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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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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9-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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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2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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