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基本上只要您能夠證明對方有故意過失,都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的訴訟,並不 ... (恕刪)
您好:
因為當時是我急煞車,他車速過快,又未保持安全距離,反應不及追撞我車,這樣可以算是有故意過失嗎?如果算我又要怎麼證明?
原本想說人沒事就算了,可是修車時間過長影響到生活,跟對方要求代步車,對方以費用太高不願意支付,連租車的金額都還不知道就拒絕,一切以他保險公司能賠償範圍處理,事發到現在從頭到尾都是我在跟他連絡,感覺怎麼好像是我撞他....,如果?要提起民事賠償的訴訟會不會耗時,費用會不會很高?
感謝您百忙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