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法院程序與執行 > 民法第792條償金可為強制執行必要費用嗎?

民法第792條償金可為強制執行必要費用嗎?

  • goldfish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3-24 10:51 
  • 文章人氣:76
  • 個人積分:20
  • 您好,本案是強制執行案件。


    債務人要拆除執行標的(外牆烤漆板)必須進入債權人的土地,但是該土地上有很多作物。債權人有允許債務人進入該土地並請他們負責整地、清理、恢復原狀,但他們不肯而要求債權人要清空讓他們施作。


    依民法第792條債權人似可以請求償金(因供鄰地施作而受損害之償金),那這樣可以請求執行法院將債權人整地清理恢復原狀的費用(因為債務人不肯處理)列為強制執行必要費用嗎? 依據是什麼?


    還是得等到債務人施作完畢後,才能向債務人請求償金,如果債務人不支付就得再起訴請求支付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3-24 15:43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2204
  • 律師評價:1412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是執行法院認為有必要的費用才可以算是執行費用,且執行程序沒有民法第792條規定的適用。

    2、建議您直接洽詢執行書記官。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3-24 21:3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2526
  • 律師評價:494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強制執行法第4條:強制執行,依左列執行名義為之:

    一、確定之終局判決。

    二、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

    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四、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五、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

    六、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

    執行名義附有條件、期限或須債權人提供擔保者,於條件成就、期限屆至或供擔保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執行名義有對待給付者,以債權人已為給付或已提出給付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第14條:執行名義成立後,如有消滅或妨礙債權人請求之事由發生,債務人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以裁判為執行名義時,其為異議原因之事實發生在前訴訟言詞辯論終結後者,亦得主張之。

    執行名義無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者,於執行名義成立前,如有債權不成立或消滅或妨礙債權人請求之事由發生,債務人亦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提起異議之訴。

    依前二項規定起訴,如有多數得主張之異議原因事實,應一併主張之。其未一併主張者,不得再行提起異議之訴。

    第 15 條: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債務人亦否認其權利時,並得以債務人為被告。

    第 18 條: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

    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

    是本件倘債權人係以上開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除非有妨害或消滅債權人債務事由發生,提起異議之訴,否則強制執行並不會停止,且執行標的須為確定判決之標的,因您並未說明清楚相關內容,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3-24 23:06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09570
  • 律師評價:253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3-24 23:4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03910
  • 律師評價:2466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ning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zu8377t或ning0988706305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文心路河南路口)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劉芳茵 (劉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3-25 23:2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7926
  • 律師評價:22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官方網站:https://ttslaw.tw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3-25 23:52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09570
  • 律師評價:253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3-25 23:58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03910
  • 律師評價:2466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ning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zu8377t或ning0988706305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文心路河南路口)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