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上訴二審上訴人未附理由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02 16:08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014
- 律師評價:947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回覆 方聖閔 的發言內容:
各位前輩好,
手上有一件被告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一審我方(被告)勝訴,發票 ... (恕刪)
您好,根據您的敘述,建議您盡速攜帶資料前來本所與律師詳談,讓律師協助您釐清事實並提供最佳解決方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為本所相關成功案例:
遭不明人士冒名簽立本票,本所律師協助確認債權不存在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68
遭不明人士持本票聲請強制執行,本所律師協助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50
遭綁架脅迫承認債務,本所律師協助確認債權不存在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66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line電話搜尋)
或加入lineID: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www.alicelaw.com.tw)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學經歷
【學歷】政治大學法學士、成功大學法學碩士
【專業資格】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經歷】
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司法鑑定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02 16:2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4960
- 律師評價:743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您好:
上訴狀內未表明上訴理由者,審判長得定相當期間命上訴人提出理由書。上訴人提出理由書後,除應依前條規定駁回者外,第二審法院應速將上訴理由書送達被上訴人。審判長得定相當期間命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狀,及命上訴人就答辯狀提出書面意見。當事人逾第一項及前項所定期間提出書狀者,法院得命該當事人以書狀說明其理由。當事人未依第一項提出上訴理由書或未依前項規定說明者,第二審法院得準用第四百四十七條之規定,或於判決時依全辯論意旨斟酌之。民事訴訟法第444條之1定有明文。
當事人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因第一審法院違背法令致未能提出者。二、事實發生於第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後者。三、對於在第一審已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為補充者。四、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或應依職權調查證據者。五、其他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於第一審提出者。六、如不許其提出顯失公平者。前項但書各款事由,當事人應釋明之。違反前二項之規定者,第二審法院應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447條定有明文。
對於簡易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地方法院,其審判以合議行之。當事人於前項上訴程序,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致應適用通常訴訟程序者,不得為之。第一項之上訴及抗告程序,準用第四百三十四條第一項、第四百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三編第一章、第四編之規定。對於依第四百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改用通常訴訟程序所為之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高等法院。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定有明文。
法院通常會定期命提出上訴理由,實務上常見開庭當日庭呈上訴理由狀,該次庭期受命法官仍然會詢問雙方整理好的問題,至於上訴理由提及部分,通常會要求書狀回應,並定下一次的庭期。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02 22:0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3106
- 律師評價:494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事訴訟法第440條:提起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但宣示或公告後送達前之上訴,亦有效力。
第444-1條:上訴狀內未表明上訴理由者,審判長得定相當期間命上訴人提出理由書。
上訴人提出理由書後,除應依前條規定駁回者外,第二審法院應速將上訴理由書送達被上訴人。
審判長得定相當期間命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狀,及命上訴人就答辯狀提出書面意見。
當事人逾第一項及前項所定期間提出書狀者,法院得命該當事人以書狀說明其理由。
當事人未依第一項提出上訴理由書或未依前項規定說明者,第二審法院得準用第四百四十七條之規定,或於判決時依全辯論意旨斟酌之。
第447條:當事人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第一審法院違背法令致未能提出者。
二、事實發生於第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後者。
三、對於在第一審已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為補充者。
四、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或應依職權調查證據者。
五、其他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於第一審提出者。
六、如不許其提出顯失公平者。
前項但書各款事由,當事人應釋明之。
違反前二項之規定者,第二審法院應駁回之。
是據上開法文規定上訴審審判長得定相當期間命上訴人提出理由書,倘上訴人未提出,則第二審法院得準用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七條之規定,或於判決時依全辯論意旨斟酌之。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02 23:49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10094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02 23:59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04286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03 23:36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10094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03 23:49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04286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劉芳茵 (劉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04 11:46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080
- 律師評價:231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官方網站:https://ttslaw.tw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04 23:5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10094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04 23:59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04286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