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買賣、消費糾紛 > 婚友社退費與解約問題

婚友社退費與解約問題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8-17 10:1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6864
  • 律師評價:207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我處理過很多婚友社解約案件

    1、您提到的情況是店家常見的話術,建議透過律師協助破解,避免遭到對方獅子大開口

    2、建議委託律師協助解除契約。不能隨意主張契約無效

    3、同時,可以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

    4、如果不知道怎麼談退費或者處理違約金,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8-17 12:46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5526
  • 律師評價:499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委任契約內容為何?有無退費之約定?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抑或消保官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劉芳茵 (劉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8-18 16:37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520
  • 律師評價:24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官方網站:https://ttslaw.tw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