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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生父親謾罵甚至趕出家門

  • 小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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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16 16:02 
  • 文章人氣:106
  • 個人積分:2
  • 今年的我搬回來家裡住然後家中有老人,我們家原本有請一個看護來顧阿嬤然後阿嬤不喜歡所以那個看護離職了父親叔叔伯伯提議讓我在家顧老人每個月以24000的薪資給我叔叔伯伯會拿給我的薪資給父親,父親才會發給我,今年度11月底我跟我的父親吵架我跟他提議說拿完這個月的薪水後我就不顧了我要自己出去外面求職我們小孩本身有保險我的父親就說我的保險要自己繳因為之前有寫原因我要給我父親15000的錢要還給他但我們10月底那邊說好每個月5000這樣給但因為這件事吵架了他就把我應得的薪資不給我說什麼要一次把保險的錢給他,我聽了很生氣就把自己鎖在房間,我自己也要求職面試應徵也需要交通但他自己選擇讓我自己想辦法什麼零用錢甚至資源不給我我也不知道怎麼辦,他每天在我的門口謾罵導致我每次聽到這些話都很難過失眠容易驚嚇甚至說要把我趕出家門他們天都在客廳一直說出去給別的男生上當作我沒有你這個女兒把你趕出家門不是我們家的人等很髒很髒的話我一個17歲單親女生從小根本也沒關心過我但長大了還要因為這樣謾罵而自卑現在我的父親要把我趕出家門叫我出去自生自滅我忍了很久很想為自己出一口氣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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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16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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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58046
  • 律師評價:50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第313條: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是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及是否符合”公然=不特定人的共見共聞”抑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且是否有可得誹謗之人或可得特定誹謗之人?而論,倘係私訊,則並不符合”公然”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本件倘你未成年可以向在地社會局處請求介入幫助,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林佳鈺 (林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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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1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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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568
  • 律師評價:54 │ 律師證號:112臺檢證字第17265號
  • 您好,根據您的陳述:

    1.您似乎主張父親的言語對您的人格權造成損害,使您失眠、難過,這部份您可以對父親主張損害賠償,並要求父親停止這樣的行為。

    2.若當初說好保險可以分期給付,除有發生他期視為已到期之效果外,父親不得請求一次清償。

    3.若父親仍主張不願意將薪資給付給您,您可請求父親給付薪資,並請求遲延利息。

    如需進一步諮詢,歡迎加入 Line:@472wydpe。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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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17 11:3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3172
  • 律師評價:1423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遭到公然侮辱或是家庭暴力,可以蒐證提告。

    2、倘若您未成年,或是因為疾病而無法自理,才可以請求扶養費。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張哲軒 (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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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1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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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24
  • 律師評價:35 │ 律師證號:109臺檢證字第15738號
  •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不確定言語具體為何,可能有以下方向供參考

    1.刑事部分可能涉及恐嚇、公然侮辱等罪,須再進一步確認當時情況

    2.民事部分得請求精神損害,須再進一步確認當時情況

    另提告最重要部分為證據蒐集,若無相關證據,將難以提告

    如果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若有需求或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Line:@lawcch 網站:www.lawyercch.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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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19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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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7656
  • 律師評價:194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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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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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1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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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456
  • 律師評價:81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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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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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21 16:5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834
  • 律師評價:270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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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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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13 14:16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31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有經濟實力以前,不建議與家人爭吵,毫無實益。

    法律討論有它的趣味性存在,但實際操作,均可能產生相當時間費用勞力成本負擔,可能不一定划算,拿捏之間,要有所分寸,這就是藝術了

    顏寧律師 0988706305/0901103199

    LINEID:0988706305/@szu8377t/ning0988706305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碩士班

    房佑璟律師 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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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ChatID:fang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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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

    逢甲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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